K8凯发安全小课堂 固原公安:“百千万”培训小课堂(企业篇)之合同诈骗罪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04

  K8凯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K8凯发,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在立案标准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K8凯发,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K8凯发。

  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1、签订合同时,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要仔细审阅,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对工程项目真实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

  2、应对合作对象,要通过查验身份证、前往工商局等部门查询合作对象支付能力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线、凡是要缴纳保证金、介绍费、押金等事项的,多为诈骗,应该高度警惕小心。

  4、对合作方的市场热销产品,一定要对市场现状前景进行充分调研,弄清市场销售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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