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金华市教育局出台“提质减负”10条举措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2-28

  K8凯发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回应社会关切和期盼,切实推进我市中小学“提质减负”工作落地见效,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提质减负”工作落实的通知》,提出10条具体举措,涉及学生到校时间、课间活动、课堂教学、作业总量K8凯发、考试管理等十个方面内容,并从本周开始启动专项督查工作。

  小学上课时间为8:30,小学低段(一、二年级)走读生冬令时(当年11月-次年4月)8:20前到校,小学中高段(三至六年级)走读生冬令时8:10前到校;原则上不得早于7:50到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以安排统一早读等方式让学生提早到校。初中上课时间为8:00,走读生冬令时7:30前到校,原则上不得早于7:10到校。初中可适当安排早读,时间不超过30分钟。禁止教师在早读时间上课或讲评练习。学校对个别家庭有特殊困难,确需提早到校的学生,经家长申请,教师家访确认后报学校审核同意并做好备案。对提早到校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值周老师进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发挥研究指导作用,解决教学疑难问题,推广教学优秀经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教学管理规程,落实教学常规,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深化校本教研,落实集体备课和听课制度,整体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要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执行课程标准,立足课堂主阵地,做到应教尽教,切实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学生课间10分钟和体育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加强室外场所设施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让孩子们快乐放心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K8凯发。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而简单限制学生必要的课间休息和活动的“禁足”做法。

  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积极推进区域作业设计,对学校校本作业质量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要求落实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要建立学科教师作业布置备案制度,对违规布置、超量布置课后作业的教师建立约谈通报机制,并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指导,减少学生之间的学习分化。严禁布置机械性作业,严禁布置打卡类作业,严禁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落实“小学生晚上9点后(初中生晚上10点后)不作业”行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寄宿制小学、初中学校晚就寝熄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小学生、初中生在家就寝时间应分别不晚于21:30、22:00。家校合作促进中小学生按时作息不熬夜,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K8凯发,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县(市、区)教育局不得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者其他类似指标任务,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深入推进学校课后服务“5+2”模式,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小学课后服务要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因地因校落实学生分批离校,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服务。合理利用校内外服务资源,积极创新课后服务模式,建立优质的校外资源引入机制,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引导学生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初中晚自习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严禁教师在晚自习期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严禁教师在晚自习后再布置作业。

  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数量,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中小学校要确保每学期的进校园活动控制在3项以内。未经当地教育局审核认定,任何单位不得进校园开展有关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规范学生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等各类学习教育,坚持个人自愿学习,严禁让家长代学,不得将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等平台学习打卡纳入通报和考核。

  学校要定期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慎重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推广“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引导家长在报名缴费校外培训前要做到一查(查培训机构是否进入全国平台)、二看(看培训机构公示信息)、三防(防范违规收费行为,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四签(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五拒(拒绝参加无证违规培训)。各地要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常态化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

  按照基础教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提质减负”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范围。督查结果纳入当年对县(市、区)教育业绩考核指标和规范办学行为考核内容。县(市、区)教育局要经常性开展“提质减负”专项督查;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建立“提质减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提质减负”工作要求的教师个人,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管理不力的学校限期整改;对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学校,将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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